1.根据《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》 (粤信用办函〔2018〕4号)有关规定。如您对相关信息采集、保存、共享、公开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存疑的, 请提出异议处理申请。
2.申请流程:会员用户提交申请——管理员审核——异议核实——异议信息修正——反馈给申请用户
3.如您已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、消除不利影响, 要求该信息不再公开披露及作为约束惩戒依据的,请按照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办理。